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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,韩国允许鉴定胎儿性别

Public feeee 写于 2010-03-20


 
  【妈妈派导读:鉴定胎儿性别,在国内属于违法行为。不过,随着社会的进步,尤其是城市人重男轻女思想的慢慢转变,鉴定胎儿性别已经不再重要,重要的是宝宝健康聪明。而韩国的保健福祉家庭部日前发表声明称,韩国预计将在2010年全面允许鉴定28周以上胎儿的性别。】
 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韩国《中央日报》报道,从明年开始,韩国父母可在怀胎满七个月时得知胎儿的性别。
  2月2日,保健福祉家庭部相关人士说:“预计将于今年年末修改医疗法,自明年1月1日起全面允许告知28周以上胎儿的性别。”
  保健福祉家庭部已将可以告知性别的日期暂定为怀孕28周。这是因为据现行母子保健法规定,因胎儿严重畸形等而可以堕胎的期限是未满28周。
  医疗法中禁止告知胎儿性别的条款是1987年为保护流产生命和防止性别比例失衡而制定的。但是最近也有主张认为,随着重男思想的渐渐消退,男女性别比例也开始接近自然化,因此事实上毫无意义。 

类别:宝宝成长历程 | 标签: 无标签


1 条评论
missr [2010-03-20 22:10:53]
Thumb

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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